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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院关于2023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法大发〔2022〕72号)相关工作通知,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的获奖人员公示。

一、公示与异议处理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月6日(五个工作日,不含周六日)

二、异议处理程序

(一)异议书的提交

1.异议者请实名向学院指定的材料接收人递交异议书等材料,或实名向学院指定电子邮箱fashuoxgb@126.com发送异议书等材料,但均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邮件名为奖学金异议。匿名异议不作处理。

电话:010-58908617;

办公地点:海淀校区综合科研楼A208西。

(二)对被异议的公示结果的审查

1.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将根据评选规则及学校相关规定对被异议的公示结果进行审查。

2.审查结论的告知与公示

(1)对被异议的公示结果的审查结论将当面或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异议者。

(2)经审查异议成立并应当变更公示结果的,将当面告知被异议者进行变更的结论与理由,并在法律硕士学院网站上对原公示结果进行相应的变更公示。

(3)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就异议是否成立进行审查时,被异议者有义务配合调查工作。被异议者因个人原因导致异议审查无法进行或迟延进行的,责任自负。

 

法律硕士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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